2026-03-20
初中科学教师
面议
工作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初中科学教师
招聘人数若干人
学历要求本科
工作经验不限
性别要求不限
年龄要求不限
招聘部门不限
工作地点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灵秀路 666 号(浙江省/温州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企业设置不公开
联系邮箱:企业设置不公开
联系电话:企业设置不公开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体检费、培训费等)都属于违法,请提高警惕!
职位描述
专业要求: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力学类、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高分子材料、初等教育学、基础教育学、教育学、教育学原理、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科学教育、科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育学、教育、教育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物理);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力学类、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教育学、科学教育
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统考证明。
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范围
1. 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名校(国内39所重点高校、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2026届毕业生,以及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
3. 普通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4. 普通高校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荣获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二等奖及以上或学校一等奖荣誉的、或综合成绩排名(前3个学年)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0%的。
5. 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6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技能学科(音乐)岗位不囿于师范类,国内专业院校、综合类大学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的,均可报名。
符合上述选聘条件之一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
(三) 年龄要求:198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 发布招聘信息。由洞头区政府网、洞头教育之声、瓯江口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进行预报名(现场可以补报)。
(三) 现场确认及补报。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其它所需材料(附件3)到招聘会现场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和材料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 资格初审、面谈。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成绩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根据以上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 确定考核人员。学校对拟入围面试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 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课堂试讲)的方式。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考核成绩若同分,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考试设置**控制线,即按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 签订协议。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与洞头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
(八) 体检考察。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放弃、体检不宜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 公示聘用。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规定
被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在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2026年7月前将档案调至洞头区教育局。
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获奖证书和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6届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已聘用的,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证书的,则要解除其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力学类、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高分子材料、初等教育学、基础教育学、教育学、教育学原理、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科学教育、科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育学、教育、教育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物理);
本科所学专业要求为: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力学类、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教育学、科学教育
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统考证明。
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范围
1. 清华、北大等国内外名校(国内39所重点高校、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50位)2026届毕业生,以及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
3. 普通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4. 普通高校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或荣获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二等奖及以上或学校一等奖荣誉的、或综合成绩排名(前3个学年)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0%的。
5. 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卓越教师养成班等)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 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2026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技能学科(音乐)岗位不囿于师范类,国内专业院校、综合类大学2026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的,均可报名。
符合上述选聘条件之一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以上对象专业要求均为各学科对应专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
(三) 年龄要求:1988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 发布招聘信息。由洞头区政府网、洞头教育之声、瓯江口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进行预报名(现场可以补报)。
(三) 现场确认及补报。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其它所需材料(附件3)到招聘会现场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和材料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 资格初审、面谈。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成绩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根据以上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 确定考核人员。学校对拟入围面试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 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课堂试讲)的方式。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考核成绩若同分,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考试设置**控制线,即按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 签订协议。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与洞头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与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
(八) 体检考察。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放弃、体检不宜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 公示聘用。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规定
被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在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2026年7月前将档案调至洞头区教育局。
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获奖证书和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2026届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7年8月15日前取得与选聘岗位对应的各自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已聘用的,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证书的,则要解除其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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